006-2理所当然的侍奉

6.弃绝的界定

预定的另一个要素就是弃绝,圣经中用各种不同的方式提及弃绝。“我拣选你,并不弃绝你”(赛41:9);“预备遭毁灭”(罗9:22);“预定—–受刑”(帖前5:9);“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被杀之羔羊生命册上的人”(启13:8)。这些经文都证明,确实有弃绝之事。

我们把弃绝界定为上帝对某些特定的个体之人的预定,他晓得每个人的名字,按他自己主权的美意,为他们自身的罪而惩罚他们,使他的公义显明在他们身上。

(1)正如已经证明的那样,我们将进一步证明拣选是针对特定的个体之人的,同样,这对弃绝也适用。“—–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启17:8)基督对特定的个体之人说:“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圣经中用关系代词“有些”来指那些被弃绝的人。“因为有些人—–就是自古被定受刑罚的。”(犹4)这就是有些人被特别点名的原因,比如以扫(罗9:13),法老(罗9:17),犹大(徒1:25)。被弃绝的人的数目远远超过蒙拣选的人,相比之下,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太20:16)。

(2)弃绝唯独源自上帝的美意。虽然被弃绝之人的不敬虔是他们被定罪的原因,但这绝不是他们被弃绝的原因。为了使他的公义得到荣耀,上帝早已预定了他们的被弃。弃绝纯粹出自上帝的美意,他有权柄按他自己所喜悦的去行。因此,没有人可以说:“你为什么这样造我呢?”(罗9:20)上帝根据他自己的美意,把救赎之道隐藏起来(太11:25-26);“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他的旨意永远立定。这在《罗马书》第9章11节中得到了确证,“双子还没有生下来,善恶还没有作出来”。所以,上帝向一些人彰显他的公义,向一些人彰显他的恩典,这完全是出自他自己的主权和美意(罗9:22-23)。上帝会维系他的圣洁和公义。信徒知道,上帝在他一切的作为中毫无不义。让那些为此而想与上帝抗争的人,就与上帝抗争吧。

(3)上帝的预旨本身是上帝主权的彰显,目的就是在这一预旨成就的过程中,显明上帝自身,彰显上帝的公义。他预定了目的,也同时预定了成就目的的工具。上帝预定惩罚特定的个人,而罪则是唯一的原因。上帝容许他们因着自己的意志而背离他,成为罪的奴仆。他们既然犯了罪,就受制于罪的咒诅。借着中保耶稣基督,上帝把其他人从罪及其咒诅中救拔出来,对他们却弃置不顾,因此,他们既不听从上帝,也不相信他。“你们不听,因为你们不是出于上帝”(约8:47);“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约10:26)。作为公义的审判官,上帝惩罚他们是由于他们自身的罪,“以致上帝震怒,显他公义审判的日子来到”(罗2:5)。所以,上帝把他的愤怒显明在“预备遭毁灭的器皿”身上(罗9:22)。

迄今为止,我们已经解释了弃绝的教义;然而,有许多人反对这一教义,比如罗马天主教(尽管不是完全这样)、阿米念派、路德宗,还有其他人。

7.对问题和异议的答复

阿米念派是在17世纪初的时候出现的。在1618至1619年举行的多特会议上,他们已经被定为异端,并因此而被驱逐出改革宗教会。首先,他们提议说,关于信徒和他们在善行中的坚忍,以及恶人的被定罪,有一个普遍性的不确定的预旨。这被称为上帝优先的旨意。其次,他们提议说,上帝在普世性的博爱的驱使下,指定耶稣基督做全人类和每一个体之人的中保。他们坚持说,上帝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基督救赎的普世性,与人的信心及其在善功上的坚忍。他们认为,信心和善功这两点都是源自人的自由意志的行使,对此上帝早已借着他间接的知识(参考第三章)预料到了。他们主张,这就是驱使上帝预定救赎某些人的原因。而另外一些人,上帝预见到他们继续不信,不虔不义,离经叛道,由此上帝就定了他们的罪。他们还主张说,任何人都无法确信自己已经得救了,因为他并不知道自己能否持守,尽管他现在信主,过着敬虔的生活。

在罗马天主教圈子内,关于这一教义,并没有一致的看法,相反,他们内部存在着激烈的争论。有些人在这一教义上基本持守正统的立场,而另外一些人则与阿米念派一致。争论首先是在法兰西斯修会和多明我修会之间爆发的,此后又在耶稣会和詹森派之间,就这一问题爆发了激烈的论辩。有些人主张赖恩蒙选,而其他人则提倡行为是拣选的基础。还有人持另外的主张,认为赖恩蒙选是唯独因着恩典,但要得荣耀就以行为为基础了,也有人主张,不管是蒙拣选,还是得荣耀,都是以行为为基础。

至于路德宗,马丁·路德本人在预定论的教义上是纯正的,尽管他的表达方式有些粗糙,但路德宗人士并没有严格地坚持路德的立场,在不同的程度上有所偏离。他们主张有两个预旨存在。第一个预旨是关于基督的拣选,上帝拣选他为全人类普世性的救主。他们坚持所有的人都是蒙拣选的,目的在于使所有的人都可以借着基督得救,都有充分的得救的工具,都在基督里蒙召,而得救的条件则是信心和悔改。因此,所有的人都有得救的可能,条件就是相信基督,并且悔改;然而,大多数人会拒绝福音的召唤,因而沉沦。另外,他们提出了一种不同的拣选的预旨:上帝从永世之中,出于他自己主权的恩典,在基督里拣选了特定的一些人得救,而基督就是拣选所依赖的根基,他是中保,为选民赎罪,使他们配得救恩。另外一些人则主张预见的信心,这种预见的信心是他们蒙拣选的原因,或者是工具,正如其在称义方面的功用一样。他们进一步提出,选民出生时就死在过犯罪恶之中,完全没有悔改信主的能力。然而,在上帝所定的时间,根据拣选的预旨,上帝使他们归正,赐给他们信心,并保守他们最终得救。所以,他们主张,选民在重生之后,仍然能够完全离经叛道,再次死在过犯罪恶之中。然而,他们不会无法挽回地背离真道,因为上帝根据他那永恒不变的预旨,在他们死亡之前,重新恢复他们的信心和重生。因此,一个蒙拣选的人,既然已经得到了重生,就可以确保他的救恩。

阿米若特(Amyraut)及其追随者主张,他们发现了一条中间道路,由此能够消除人对纯正教义的违背。他们认为有两个预旨存在。第一个是普世性的预旨,由于对全人类的仁慈,上帝预定差派基督到这个世界上来,借着他的赎罪而使所有的人都能罪得赦免,得享永生,这是以信基督、不轻看这一救恩为条件的。在某种程度上,上帝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而且每个人都能得救,只要他正确地使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对此他们补充说,还有一个特别的预旨,上帝出于他主权的恩典,由此而拣选了特定的一些人得救。由于这一预旨的存在,上帝必然引导他们得救,赐给他们信心(因为他们天生没有这个能力),使他们悔改,并用他的大能保守他们。由此来看,一个重生的人可以对自己的得救放心无疑。关于第一个预旨,阿米若特的追随者是与阿米念派和路德宗一致的,但在第二个预旨方面,他们的主张是符合正统思想的。由此看来,各方面的主张显然不仅仅是一个要点的问题,而是有很多的观点在争论中混在一起。因此,我们分别加以考察。

索西努派主张有两个拣选:一是普遍性的,是在永世中对义人的拣选;二是特别性的拣选,发生在历史之中。

问题1:是不是上帝在永世之中就定意普世性地怜悯整个人类,并预定基督做每个人的救主,呼召他们都归向他,与他契合?

回答:我们已经在上面解释了各个派别对这一问题的观点,以及他们所表达的方式。无论如何,所有的派别都一致同意:最终而言,上帝的旨意并不是要拯救所有的人。假如上帝的旨意是要拯救所有的人,那么,所有的人都会必然得救,然而这是与事实相悖的。

我们的回应是,上帝并不憎恨任何受造物,除非因为罪的缘故。受造物各从其类,但都是上帝创造的,上帝对他们有着一份普遍性的情感。他维系他们的存在,并管理他们,为自己未尝不向罪人显出各样的证据来,赐给他们各样的好处,叫他们饮食饱足,满有喜乐(徒14:17)。同时,我们也主张,人悔改归正、相信基督、祷告、奉献、成圣,这些都是上帝的形象在人身上的恢复,也都是上帝所喜悦的。然而,如果说上帝有普世性的恩典或上帝定意怜悯所有的人,把基督赐下,使他做所有人的普世性的救主,并如此把基督显明给所有的人,则是我们所否定的。

首先,我们主张:不论上帝在历史之中做什么,他都已经在永世中就已经决定了。“—–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因此,在历史之中,上帝并不是对所有的人都有怜悯。“上帝要怜悯谁,就怜悯谁;要叫谁刚硬,就叫谁刚硬。”(罗9:18)上帝并没有差派基督到这个世界上来,做所有人的救主,而是只做上帝选民的救主。基督作为中保和大祭司而受苦,基督的功德及其应用是不可分割的。前者的范围不会比后者更宽,圣经上把基督受死的果效仅仅归在一些人的身上。在第二十二章“基督的降卑”中,我们将对这一问题进行更全面的探讨。“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诗147:19-20)基督在《马太福音》第11章25至26节中证实了这一点,“那时,耶稣说:‘父啊,天地的主,我感谢你!因为你将这些事向聪明通达的人就藏起来,向婴孩就显出来’”。我们日常的经历也不容置疑地证实了这一事实。因此,我们得出结论说,上帝在永世之中并没有作出一个普世的怜悯性的预旨。他既没有命定基督做所有人的救主,也没有预定把基督赐给所有的人。

第二,拣选和弃绝是彼此相对的。二者都是与特定的人有关。拣选和弃绝都涉及到有特定名字的特定人。这点我们在前面已经证实了。因此,要说上帝怜悯所有的人,把基督赐给所有的人,这种普世性的预旨是没有存在的余地的。主张上帝定下了第二个预旨或后来的预旨,并说这种预旨没有消除前面的普世性的预旨,是经不住推敲的。圣经上也没有提及第一预旨和第二预旨这种说法,更没有说后来的预旨把前面的预旨废除了。上帝的预旨是不变的。既然上帝在其永世的预旨中,已经命定了一些人遭愤怒和毁灭,自然就不存在上帝怜悯他们的先在的预旨。

第三,主张上帝的怜悯是普世性的,这种立场本身有几个荒谬之处,并且衍生出另外的问题。

(1)主张救赎所有的人是上帝普世性的旨意,使得上帝与他自己的旨意抵触。假如一个人真心实意地要完成一个任务,他会竭尽所能予以完成。上帝确实能够拯救所有的人,但拯救所有的人并不合乎他的旨意。事情的结局本身就证明了这一结论。假如上帝确实想拯救所有的人,这就必定是在他的旨意之内,相反也是如此。

(2)这种要拯救所有人的普世性预旨或者是绝对的,或者是有条件的。假如是绝对的,上帝就在他的旨意上失败了,因为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假如是有条件的,上帝或者是亲自成就这一条件,或者只是要求这一条件得到满足。假如是上帝亲自成就这一条件,那么,所有的人就都得救了。事实上,情况显然不是这样。假如上帝不想亲自成就这一条件,而是仅仅要求人满足这一条件,那么,他并不是真的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上帝晓得,罪人是完全不可能合乎这一条件的,因为他在灵命上是死亡的、瞎眼的,不情愿,也没有能力。那么,上帝所真心渴慕成就的事,同时又是他晓得肯定不能成就的事了。

(3)假如上帝确有一个普世性的旨意,是想让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他的目的就失败了,他的旨意并没有达成,因为他想成就的是不会发生的事情。他想使所有的人都得救,然而,事实上,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救了。

然而,当上帝吩咐某事,并宣告他喜悦顺服时,事情就截然不同了。有人不顺服上帝诫命的旨意,显然这一事实是没有人争议的。此处所争议的是上帝预定的旨意。假如上帝所设想的没有成就,那么上帝预定的旨意就被推翻了。假如上帝预定所有的人都得救,那么他的目的就被颠覆了,因为他并没有成就根据他的旨意所预定的,也没有成就根据他的预旨而定的旨意。既然这种结论是荒唐的,那么主张上帝有一个普世性的旨意,预定所有的人都会得救,这种说法当然也是荒谬的。

那些主张普世性怜悯的人所提出的理由,我们将在二十二章探讨基督的补赎时予以处理。此处我们只是简要地考察其中的几个理由,证明他们主张这种具有普世性怜悯的预旨是没有任何根据的。

异议1:“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

回答:上帝肯定会成就他的预旨,并由此而始终不变地达成他的目的。然而,在这节经文中,所探讨的并不是上帝的预旨;而是说,上帝所喜爱的是人悔改归正,由此而恢复上帝的形象。因为人是上帝的受造物,当人拒不悔改,自己沉沦的时候,上帝并不喜悦。

异议2:“上帝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约3:16);“—–为世人之生命所赐的”(约6:51);“这就是上帝在基督里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不将他们的过犯归到他们身上”(林后5:19);“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约一2:2)。

回答:

(1)这些经文与所争议的上帝的永恒预旨没有关系,它们所涉及的是基督代表人所完成的使命。

(2)此处的“世人”(world)二字所指的是人类,是上帝对人之爱的对象,人类是上帝始于慈爱和恩惠的对象。但这并不是说上帝爱世上的每一个个体之人,也不是说基督把属灵的生命传递给了每一个个体之人,而且罪也不是归到每个人的身上。这从圣经中所使用的一般语言就可以看出。第一个世界消失在了洪水之中(路17:27);但是,挪亚和他的家人仍然存留下来。魔鬼“是迷惑普天下的”(启12:9),“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约一5:19)。有谁能从其中得出结论来说,普天下就没有一个相信上帝的人,就没有一个不被魔鬼蒙蔽的人,就没有一个不伏在恶者脚下的人呢?基督说:“我—–不为世人祈求”(约17:9),这并不是说,基督不为世上的任何人祈求。不能把“世人”一词理解为是指地上的每一个人,而是应当按照经文所涉及的上文下理来理解到底是指哪些人。有时,这个词是指大群的人,“看哪,—–世人都随从他去了”(约12:19),有时是指与选民对立的恶人(约17:9)。有时用于选民与其他人的对比。在《哥林多后书》第5章19节中,“世人”是指那些与上帝和好,上帝没有把过犯归到他们身上的人。此处的“世人”并不是指恶人,而是指选民。

异议3:“因为上帝将众人都圈在不顺服之中,特意要怜恤众人”(罗11:32);“如此说来,因一次的过犯,众人都被定罪;照样,因一次的义行,众人也就被称义得生命了”(罗5:18);“在亚当里众人都死了,照样,在基督里众人也都要复活”(林前15:22);“并且他替众人死”(林后5:15);“他愿意万人得救—–他舍自己作万人的赎价”(提前2:4,6);“—–不愿有一人沉沦,乃愿人人都悔改”(彼后3:9)。

回答:我们对这些经文的回应可以在二十二章中找到。“众人”,“万人”,“人人”(all)不是指所有过去存在、现在存在、将来存在的人,而是指每节经文中所探讨的那些人。《罗马书》第5章18节所说的是那些在基督里的人,他们因信称义,得享生命。而《罗马书》第11章32节所指的人乃是犹太人,是指他们的被弃绝、复兴和悔改。而在《哥林多前书》第15章22节中所说的乃是在基督里得生命的人。《哥林多后书》第5章15节所指的乃是所有那些向罪而死,享有基督的生命的信徒。在《提摩太前书》第2章4至6节中,所指的乃是各种各样的人,这在第二节中表达得很清楚,是指各种人,而不是限于那些将要明白真理的人。上帝所预定的一切必然要成就,凡是没有发生的事情必不在上帝预定的旨意之中。因此,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得救,只有那些基督为之付上赎价的人才会得救。在《彼得后书》第3章9节中的“人人”指的是将会悔改归正的选民,他们在世界消亡之前,必被首先招聚起来。此处也提及福音的吩咐和宣告,每个听到福音的人都当悔改,悔改的人蒙上帝悦纳,而拒不悔改的人则为上帝所不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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