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五章上帝的预旨:概论

我们已经考察了认识上帝的主要来源、上帝的本质、属性和位格,现在我们来探讨上帝外在的工作。这可从两个方面考察,一是它们的本源,一是它们的彰显。上帝外在的工作源于上帝的预旨。不仅在一般的意义上是这样,在特殊的意义上也是如此。涉及人永世的拣选,以及“和平计划”(the Counsel of Peace)或“救赎之约”(the Covenant of Redemption),圣子成为选民的中保,这些都是源于上帝的预旨。上帝外在工作的彰显与自然有关,是指创造和护理,以及上帝完成救赎大功的恩典。

在一开始的时候,我们就要考察上帝的预旨,从这一教义中,相信上帝的人会得到非同一般的安慰、喜乐和平安。上帝本身是自足的,不需要创造任何受造物。受造物既不能加增他的荣耀,也不能加增他的喜乐;然而,主仍然按他自己的美意创造了受造物,把他的美善传递给他们,使他们有喜乐。在其预定的创造中,每个受造物何时、何地、如何出现,具备什么样的特质,以及做什么,遭遇什么,上帝早已在永世中就预定了。虽然这一教义本身能够从圣经中推导出来,但是上帝预定的方式,对我们来说,却是隐藏的。在这一方面,我们所能得到的只是事后的认识,而不是事前的认识。在探讨这一教义的时候,我们所使用的也是属人的词汇,因此,我们在努力理解上帝的预旨的时候,所采取的方式必须与上帝的存有一致。

索西努派和阿米念派认为世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偶然的,人的行为都是取决于人的自由意志的发挥。他们作好了准备,要把万有,特别是与人相关的一切,都从上帝的手中拿走,因为他们无法理解上帝如何准确地预定万物。他们争辩说:“假如是上帝预定一切,如何解释偶然性和人的自由意志呢?祷告、劝勉和殷勤还有什么意义呢?上帝难免成为人的犯罪和毁灭的原因。如果对于自己的得救,人无法加添什么,他就停止一切努力,麻木不仁地生活吧!”因此,他们否定上帝的预旨遍及万有,否定上帝自永世便预定了每一具体的事件。然而,我们以真理为坚固的根基,以圣经为基础,坚持我们的主张:上帝的预旨是确确实实的,这是我们所告白的真理,也是我们努力以圣洁的方式加以运用的真理。为了把这一真理清楚地表达给每一个人,我们会考察上帝预旨的本质和特性,从上帝的圣言证实这一真理,对反对的意见作出回应,并鼓励诸位把这一教义运用在实践之中。

首先,我们来考察圣经上的见证。圣经教导我们,上帝根据他自己所定的预旨,创造、维系并治理万有。在描述上帝永世的预旨的时候,圣经中运用了各种不同的表达方法。

(1)用“预旨”(decree)一词。“我要传圣旨”(诗2:7);“人子固然要照所预定的去世”(路22:22)。

(2)用动词“定”(appoint)。“他向我所定的,就必作成。”(伯23:14)

(3)用词组“定旨、先见”(determinate counsel and foreknowledge)。“他既按着上帝的定旨先见被交与人”(徒2:23);“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预定必有的事”(徒4:28)。

(4)用“筹算”和“己意”(the cousel of His will and His pleasure)。“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这原是那位随己意行作万事的”(弗1:11)。

(5)用“旨意”(purpose)一词。“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罗8:28);“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9)。

这些经文不仅向我们表明预旨的表达有各样的方式,而且同时也令人信服地证实了上帝的预旨这一教义的真实性:上帝自永世就定下了预旨,在历史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根据这一预旨而发生的。

在决策的时候,人们会从各种角度思考,前前后后都要考虑到,目的就在于确定事情的可行性。大多数时候无法对处境作出正确的分析,在两种方法之间举棋不定,最后只能根据当时的情况和类似的事情作出决定。但是,我们切切不可把我们人类的这种缺憾归在全能、全知、至智、不变的上帝身上,他的道路不同于我们的道路。上帝如何预定,如何确定他的旨意,这是我们所无法分析的。然而,我们确实知道他这样做了,而且我们也用人类的术语,把上帝那测不透的智慧和上帝旨意的不变性,以及他对万有之存在的方式和发生的时间的综合计划,表达出来。

1.上帝的预旨的定义

我们认为,上帝的预旨就是上帝永恒、自愿、至智、至高和不变的旨意,这种旨意涉及到上帝对世上万有以及每一事件之发生的时间和方式。

在世界被造之前,只有永恒存在,因此物质、身体、生命的各种形式,以及人所能想象到的一切,都不存在。上帝寓于永恒之中,他想创造一个世界,使其充满各种受造物,维系并治理他们,因此就定下了各个受造物所在的地点、活动,以及存续其间所发生的各样事件。这一预旨就是万有的本因,在时间中所存在、所发生的一切,都是按照上帝的这一预旨而进行的,万有的存在和发生,都不会偏离上帝的这一预旨。当人想制造什么的时候,总是首先在大脑中构思一幅图像,然后再对开始时局部性或整体性的看法予以加减调整。然而,对于上帝来说并非如此,没有任何外在的模式能够强加在他的身上,使他在想创造的时候,必须效法模仿。上帝所创造的一切都是他计划的表达。上帝的预旨就是表达他的计划的工具,存在、发生的一切,都是这一预旨的表达。上帝的预旨是上帝旨意内在的活动,并不是偶然发生的,上帝的预旨就是预定的上帝本身。

上帝的预旨自永世就有。上帝不会根据已经存在的事情而预定什么。根据已经存在的事情而决定什么,这是人类的决策方式。而上帝的预定则不是这样,在世界的创造和存在之前,他已经命定了所要出现的一切。这就是说,时间和地点,完成的方式,个体的活动,具体的环境,自始至终都处在上帝的预旨之中。圣经特别强调说:“这话是从创世以来显明这事的主说的。”(徒15:18)上帝借其预旨而预知在时间中所存在和发生的一切,因此,借着他的旨意,因着他全能的作为,万有都从潜在的状态进入实际的存在。因此,合乎逻辑的结论就是:上帝对万有的预知必然来自他在永世中对万有的预定这一事实。“就如上帝从创立世界以前,在基督里拣选了我们”(弗1:4);“—–乃是按他的旨意和恩典。这恩典是万古之先在基督耶稣里赐给我们的”(提后1:9)。存在于时间之前的必然是排除在时间概念之外的。在时间存在之前,只有永恒存在。在时间存在之前,上帝何时确定了他的预旨,假如我们这样想,实际上不知不觉地已经在时间的框架内思考了。永恒必然排除期间和顺序。对我们这些暂时存在的受造物来说,永恒是一个不可思议的概念。既然上帝的预旨存在于时间之前,所以上帝的预旨必定是永恒的。在万有施行的过程中,期间和顺序都是不可缺少的因素;然而,这一顺序早已由上帝借其旨意的活动而在永世中预定了。在次序和本质上,上帝本身是先于他的预旨的;然而,考虑到这一预旨之存在的永恒性,这一次序上的优先绝不是在时间的顺序上。即使在受造物之中,在事件的顺序上,一个事件的原因也不是始终都处在其结果之前。

在考察上帝预旨的时候,我们一定要区分上帝的预旨与预定的上帝之间的不同,上帝的预旨是上帝特别的意志活动,与预定的事情有关。这一预旨和这一预旨所涉及的事项,都有许多的层面。

上帝的预旨在各个方面都是出于上帝的自愿,绝不是强迫性的。同时,上帝的预旨也丝毫不受内在或外在必然原因的驱动。上帝的预旨所表达的完全是来自上帝自己主权的美意。“都是照他自己所预定的美意,叫我们知道他旨意的奥秘”(弗1:9),“照着他旨意所预定的”(弗1:11)。强迫和自愿是互不相容的,但必然与自愿却可以同时并存。事实上,上帝的旨意延及其存有以外的一切事物,这就是说上帝创造并管理万有。上帝的旨意预定了事物存在的方式,也预定了这人富裕,那人贫穷,使这人住在这个地方,那人住在那个地方,这一切都是由上帝的意志决定的。上帝本来可以预定什么都不创造;或者,假如他想创造并治理,他本来可以用不同的方式创造,并且为受造物确立不同的进程。既然陶匠有权利完全根据自己的心意用泥土造器皿,既然家长有权利按自己的喜好把一件家具安放在一个地方,把另外一件家具安放在别的地方,难道至高无上的万有之主就没有权利根据他自己的美意来处理他的泥土和受造物吗?有谁能拦阻全能的他,使他不这样做,使他调整自己合乎受造之物的心意呢?有谁能说,“为什么你这样预定,不那样预定呢?”有哪一个受造物能够强迫他制定一项特别的法令呢?显然,断乎不能!他的预旨是他至高无上的美意的表达,而且正是因为这一原因,世上所发生的一切都是美好的,原因就在于这是上帝的旨意。受造物承认上帝的预旨,赞同上帝的预旨,把自己的意志降服于上帝的旨意,这是何等的有福啊!

上帝以其永恒、无限和不可测度的智慧预定了万有。假如有人建造了某种特别的、非凡的东西,我们就会感到惊叹:“人怎能设想得这样奇妙呢?”然而,这种设想并不是真正原创性的,而是源自在动物、无生命的东西身上所观察到的原理,或者是源自他人的工作。通过减少或增加,或者调整一下次序,他就发展出了关于创造的主意。但是,“谁曾测度耶和华的心,或作他的谋士指教他呢?”(赛40:13)他是“独一的上帝”(提前1:17),“他的智慧无法测度”(诗147:5),万有都是他用智慧造成的(诗104:24)。“深哉!上帝丰富的智慧和知识。他的判断何其难测!他的踪迹何其难寻!”(罗11:33)

2.上帝的预旨的特性

上帝的预旨是独立的、绝对的、纯粹无条件的,不依赖任何次因。万有都已经极其明确地预定好了,也会确定无疑地成就,并且除了上帝所预定的之外,不会有其他任何的结局或目的。确实,上帝也预定了许多事情是借着次因和工具而成就;仿佛上帝作出了一个附条件的预旨,如果条件不满足,这一预旨就会改变;仿佛这些条件是在受造物或偶然性的控制之下。准确地说,这些次因只不过是上帝成就其预旨的工具而已。成就上帝之预旨的这些工具和最终的结果,都已经由上帝确定无疑地预定好了,虽然相对于这些次因来说,或许还有很多的不确定性和偶然性。这样的偶然性只是对于受造物才存在,对于上帝来说是绝对不存在的。

问题:上帝是否有条件地预定了许多事情,这些事情最终是否成就,要靠这些条件的满足与否,而这些条件的成就,则有赖于人发挥自己的能力和自由意志的方式呢?

回答:索西努派、阿米念派和耶稣会的回答是肯定的,而我们的回答则是否定的,理由如下。

首先,假如上帝作出了这种有条件的预旨,原因无非有二,一是他的预旨的实施会受到拦阻,他不能作出相反的决定;二是因为他不希望有什么不同,而是把条件的成全或缺乏交托在人的手中。第一个命题无法成立,因为上帝是全能的,在实现他的预旨的时候,他所发挥的就是他的这种全能性。“万军之耶和华既然定意,谁能废弃呢?”(赛14:27)

第二个命题也是不可能成立的,因为受造物是无法离开上帝而独立运行的;离开上帝的影响和治理,他不会成就任何事。“因为你们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你们心里运行,为要成就他的美意。”(腓2:13)

遁词:在那些人行使自由意志的事情上,上帝不可能作出什么预旨,人的本性就是如此。上帝造人的意志就是这样,人的意志始终是自由的,可以欲求某事,也可以不欲求,不受任何的强制。上帝当然能够预定无条件地拯救任何人,不管这个人的行为如何。但是,如果上帝拣选一个将来会相信并且悔改的人,那么这种拣选必定是有条件的,所依赖的就是人在行使自由意志的时候是否愿意相信并悔改。

回答:

(1)意志的自由并不包括任意性,愿意做什么就做什么;意志的自由在于其发挥是人的判断与倾向的必然结果。

(2)不管是那种任意性的意志自由,还是自决性的意志自由,都不会脱离上帝而独立运行。上帝使人产生愿望。他在人心中做工,塑造人心(诗33:15)。他扭转君王的心,使其如垄沟的水,随上帝的意志流转(箴21:1)。既然人的意志是由上帝赐予的,假如他愿意,他就不能再次赐给人一个良善的意志吗?

(3)信心和悔改并不是上帝作出预旨所依赖的条件。准确地说,上帝既预定了这些工具,也预定了最终的结果,目的就在于成就他至高无上的旨意。因此,这种主张既不适用,也不会使前面的证明成为合理。

(4)假如上帝的预旨是有条件的,成就与否要以那独立于他的事物为条件,那么造物主就依赖受造物了。

第二,上帝的预旨完全是按他自己的美意而定的,因此,不以任何条件为转移。“父啊,是的,因为你的美意本是如此”(太11:26);“又因爱我们,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悦的,预定我们藉着耶稣基督得儿子的名分”(弗1:5)。上帝成就他的美意,是任何东西都无法抵挡的。“我的筹算必立定,凡我所喜悦的,我必成就。”(赛46:10)因此,上帝的预旨怎能以任何条件为依赖呢?如果上帝的预旨是有条件的,就与上帝的主权、智慧和全能相抵触了。

第三,上帝的所有预旨都是不改变的。“只因要显明上帝拣选人的旨意,不在乎人的行为,乃在乎召人的主”(罗9:11);“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雅各之子没有灭亡”(玛3:6);“—–众光之父—–在他并没有改变,也没有转动的影儿。他按自己的旨意用真道生了我们”(雅1:17-18)。然而,如果依赖某个没有预定的条件,正如某些人所坚持的那样,是以人的控制和自由意志的行使为条件,就必定是可变的。所以,上帝不变的预旨是不能以任何条件为依归的。上帝不会根据人的改变而改变他的预旨,相反,人的一切改变都是与上帝不变的预旨相应的,上帝借着人的可变性,不可改变地成就他所预定的工具与目的、犯罪与惩罚、敬虔与救赎的综合性关系。

异议1:“反轻弃我一切的劝戒”(箴1:25);“但法利赛人和律法师—–竟为自己废弃了上帝的旨意”(路7:30)。由此可见,人能够拒绝上帝的旨意,使他的预旨归于无效。所以,我们必须得出结论说,上帝的预旨是有条件的。

回答:上述经文中所用的“旨意”(counsel)一词所指的并不是上帝的预旨。当然,上帝的预旨有时也用这个词来表示,但此处所用的“旨意”一词是指有应许和警告相伴的命令,从经文本身就可明显看出。在《箴言》第1章25节补充说,“不肯受我的责备”。在23节所表达的“旨意”是让人悔改,并且有责备,“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也有应许,“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他们并没有顺服这一劝勉。对于《路加福音》第7章30节而言,也是如此。施洗约翰和主耶稣基督劝诫以色列人悔改,因为约翰所宣讲的就是悔改的洗,宣告说,他们应当信那在他之后要来的(徒19:4)。当时的以色列人并没有顺服这一劝告,拒绝上帝的旨意,即命令,这由“没有受过约翰的洗”这句话显明了。

异议2:上帝的圣言中含有许多条件性的应许和警告。既然所有的应许和威胁都是从上帝的预旨之一发出的,所以,必然具有条件性的预旨。请注意以下经文中附条件的方面:“你们若甘心听从,必吃地上的美物,若不听从,反倒悖逆,必被刀剑吞灭”(赛1:19-20);“你们若留意听从我,—–那时就有坐大卫宝座的君王和首领,他们与犹大人,并耶路撒冷的居民,或坐车,或骑马进入这城的各门。—–你们若不听从我—–我必在各门中点火”等等(耶17:24-25,27)。

回答:在上帝的圣言中,有许多附条件的应许和威胁,这都是从上帝的预旨之一发出的,这是众所周知的真理,对此我们是完全赞同的。然而,如果由此推出上帝的预旨必定是有条件的,却是我们所反对的。二者并不相容,唯一所能推出的就是:这些有条件的应许和威胁,也是在上帝的预旨中所作出的。上帝已经预定了这些事情内在的关系,义人得福,恶人受祸,这早已在上帝的预定之中。假如有人改正、悔改、相信,这都是上帝的作为。上帝使人归正(雅1:18),上帝赐人信心(弗2:8),人立志行事都是上帝在人心里运行(腓2:13)。“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作什么。”(约15:5)对于这一切而言,上帝的预旨都是绝对性的,无条件的:上帝使选民悔改相信得救,并使其他所有人因自己的罪而沉沦。上帝的预旨是绝对的,而且上帝成就其预旨所使用的工具也和目的本身同样明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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