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1理所当然的侍奉

第四章上帝的位格

1.神圣三一论

我们已经考察了上帝的名字、本质和属性,现在我们转向奥秘的奥秘——神圣的三一论。在整个历史过程中,反对这一真理的各个派别,一直对这一信仰条款大肆攻击。古教会一直告白这一条款,并作为真理的柱石坚决予以维护,抵挡撒伯流派(Sabellians)、亚流派(Arians)、瓦伦提尼安派(Valentians)。这些派别虽然在其他教义上各有己见,但在攻击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的时候却联合起来。今天,我们仍然必须捍卫这一教义,抵挡索西努派(Socinians)、重洗派(Anabaptists)、索西努阿米念派(Socinian Arminians)和其他那些提倡异端邪说的人。

在我们考察这一教义之前,在你对这一教义默想之前,必须清楚以下的问题。

首先,必须明白上帝的本质和存在是不可思议的。进一步说,应当明了对于我们人类而言,上帝虽然按他自己的美意向我们启示了得救所必需的一切,然而我们对目前探讨的三位一体的教义所知道的只是部分性的知识,而且我们所能掌握的也只是一些表面性的东西。基督徒绝不要,也不要想,根据自己的理性而贸然前行,超越已定的疆界,也就是越过目前主给我们的光照。无法完全理解的,就予以相信。基督徒所敬拜的就是无形者,他居住在人所不能靠近的光中。

第二,上帝全部成文的圣言是赐给人的,因此圣经所使用的是与有形物体有关的语言和词汇。人能够借助世上的语言表达理解属灵的事物,这是上帝奇妙的智慧、良善和全能。这样,就通过属人的讲述方式(anthropothoose),使人明白神圣的问题(theoprepoos)。圣经中用来启示神圣的三位一体奥秘的语言和词汇也是如此。因此,我们一定要留意,既不要拘泥于词汇发端的有形物质,也不要把神圣的事物降至属人的层面。说得更恰当一点,要以上帝所悦纳的属灵的方式,理解上帝在圣经中对他自身的启示,我们必须超越有形的物质和表达。但愿你保持我们在前一章中所描述的那种属灵的心境。请留心重读一遍,并应用在本章里。

第三,应当知道,从自然是无法晓得神圣的三位一体教义的,只有在圣经中才显明出来。因此,在三位一体的问题上,我们只应参照圣经,并以单纯的心相信圣经的见证。绝不要高抬自己的智慧,认为自己的智慧胜过圣经的启示;当把一切属人的理性推敲弃置一边,避免想当然地把属灵的事物与有形的物体相比。这样的比较不仅不会给这个问题带来亮光,往往使问题更加模糊,不仅不会增进我们对这一问题的正确了解,往往会使我们偏离正途。在我写作的时候,我祈求主洁净我,引导我,在你阅读或聆听的时候,亦愿如此。

2.上帝存有的独一性

我们主张并且强调:有一位上帝,并且是独一的上帝。“以色列啊,你要听!耶和华我们上帝是独一的主”(申6:4);“虽有称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许多的神,许多的主。然而我们只有一位上帝”(林前8:5-6);“但上帝却是一位”(加3:20);“因为只有一位上帝”(提前2:5)。只有一位永恒、全能、至足的存有,这是必然的。即使在外邦人中,那些最有智慧的人也承认如此。在我们所处的时代,那些最野蛮的外邦人,在外部看来,似乎不信任何宗教,然而他们也承认有一位上帝存在。在外邦人中,也有一种看法,就是有很多神灵存在,这种看法似乎是来自对天使的认识,或许是源自对神圣的三位一体之上帝,和上帝的复数名字伊罗欣的误解。

3.对上帝位格的界定

这位独一的上帝就是圣父、圣子和圣灵。神圣的存有是以三种方式存在的,并明确地用人可以理解的语言表达出来,以免各种异端在此处找到借口。这在圣经中用“位格”(person)一词来定名。在《希伯来书》第1章3节说“是上帝本体(person)的真象”。在希腊文中是Tees hypostaseoos autou。因为hypostasis一词是指一个有理性的、独立性的存有,所以其意思是指一个人。我们理解这个单词是指一个有生命的、有理性的、具有不可传递性的存有,他完全独立自存,不与其他任何存有掺和。天使和人类都是如此,因此他们都被称为“位格”。把神圣的实体称为位格,所应用的就是这个概念,这是用拟人的方法,我们在理解其中的神圣意义时,就能领悟本来不可思议的东西。我们可以从抽象的角度思考上帝的位格之一,正如在《希伯来书》第1章3节所表达的那样,基督就是圣父位格的真相。我们也可以从具体的角度思考上帝的位格,即从上帝之存有的统一性角度观察,正如在《腓立比书》第2章6节所讲的那样,“他本有上帝的形像”。根据基督的神性,圣经说基督是en morphee Theou,有上帝的形象,也就是说他有上帝的存有和本质,因此他与上帝等同。一个仆人的形象包括位格、本质性的存有和特征,同样,上帝的圣言也包括位格、本质性的存有和属性,这是组成上帝形象的要素。在前一章中,我们已经探讨了归之于上帝的各样属性的存在方式。

4.三个位格的神性

这位独一的神圣存有,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既不是附属性的,也不是并列性的,而是一个位格借着其他位格而存在,或是通过受生,或是借着发出。事实上,在独一的受生存有中,存在着三个位格,这在圣经中有清楚的启示,这是不容否认的。在旧约圣经中很明显,在新约圣经中也同样明显。

首先,这是在“伊罗欣”(Elohim)之名中显明的。

(1)伊罗欣是一个复数的形式,不是指一个人,也不是指两个人,它所表达的始终是超过两个的复数。既然在圣经上明确地谈及三,我们就应当信服,圣经所教导的是独一的上帝,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伊罗欣极少以单数的形式出现,从来不以双数的形式出现,而是一般都以多数的形式出现。既然我们知道上帝是独一的,当涉及他的存有时,就不能用复数的形式,很显然,伊罗欣是指有三个位格。

(2)另外应当注意的是,伊罗欣的复数形式也用于连结复数性动词(verbum)、形容词(adjectivum)、代词(substantivum in appellatione),而且伊罗欣总是有复数后缀(an affixum pluralis numeri)。在以下的经文中就是如此。“上帝(伊罗欣)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造人—–’”(创1:26);“当上帝(伊罗欣)叫我离开父家漂流在外”(创20:13)。“—–耶和华(伊罗欣),因为他是圣洁的上帝”(书24:19);“当记念造你的主”(传12:1);“因为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赛54:5);“我是耶和华你的上帝”(出20:2)。

应当注意的是,“耶和华”和“伊罗欣”之名经常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名字“耶和华”,而且这两个名字是经常连在一起使用的,这就表明上帝之存有的统一性,也表明在三个位格中的连续性。假如上帝的复数名字是在单数的意义上使用,三个位格就被视为是一个存有。在圣经中只有一次,就是在《诗篇》第45篇7节中,伊罗欣这一名字用于指一个位格,Elohim Eloheka,“所以上帝,就是你的上帝,用喜乐油膏你”。这表明periemchoresin,亦即内在的共存性,是指上帝的三个位格与上帝之存有以及彼此之间是不可分割的。

第二,以下经文显明了上帝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the Trinity of Persons)。

(1)主说自己不止是一或二。“我们造人”(创1:26);“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创3:22);“我们下去,在那里变乱他们的口音”(创11:7)。此处所指的并不是天使,因为天使并不是创造者,也不是指人,因为人是按上帝的形象受造的。不能把天使视为与上帝同等。地上的君王谈及自己用“我们”,只不过表明他们的局限性,因为他们的统治并不是自己独立进行的,而是要与他们的阁员和臣民协商(senatus populusque)。然而,上帝是至高无上的,因此他是不需要以此方式表达自己的。他用复数的形式表达自己,显明他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的上帝,因此在《传道书》第12章1节里,在原本的希伯来文中说上帝是“创造者们”(Creators)。

(2)在有些经文中,主在讲到自己的时候,仿佛是指另一个人,这也显明上帝是一体三位,三位一体。“当时,耶和华将硫磺与火,从天上耶和华那里,降与所多玛和蛾摩拉。”(创19:24)在与亚伯拉罕说话的三个天使中,一个是耶和华,上帝之子。他在地上显现,并使硫磺与火从天上的主那里降下。招呼硫磺和火降下的,与使硫磺和火降下的,都是耶和华。因为上帝在本体上是一,此处所指的就不可能是两个不同的存有,而是圣子与圣父,是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和第一位格。因为圣父借着圣子做工,而圣子则是代表圣父做工(约5:19)。

第三,为了促进你心中的确信,要存信心思考那些表明上帝是三,非指本体,而是指位格的经文。在上帝所吩咐的为选民祝福的经文中,有三次重复耶和华的名字。“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赐恩给你。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民6:24-26)每次重复耶和华的名字,都与恩典之约的施行联系起来,分别归诸圣父、圣子和圣灵。赐保护归诸圣父,显恩惠归诸圣子,赐平安归诸圣灵。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13章14节在三位格的祝福中所表达的也是如此,这清楚地表明:耶和华名字的重复是指向三位格的。在《以赛亚书》第6章3节中,也有三次重复,说:“圣哉!圣哉!圣哉!万军之耶和华”。在新约圣经中,这一经文指的是圣父、圣子和圣灵(约12:41;徒28:25)。另外,请考察以下的经文:“主耶和华的灵在我身上”(赛61:1);“提起他的慈爱和美德—–并且在他面前的使者拯救他们”(赛63:7,9);“他们竟悖逆,使主的圣灵担忧”(赛63:10);“诸天藉耶和华的命而造,万象藉他口中的气而成”(诗33:6)。

在新约圣经中也有清楚的证据。“天忽然为他开了,他就看见上帝的灵仿佛鸽子降下,落在他身上。从天上有声音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太3:16-17)“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太28:19);“愿主耶稣基督的恩惠、上帝的慈爱、圣灵的感动,常与你们众人同在”(林后13:14);“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1](约一5:8)。

因此,我们注意到在上帝的存有中,有三个位格。我们接下来会证明,每一位格都是真正的上帝,圣子从圣父受生,圣灵从父与子发出,那时,这三位一体的教义就会更加明确。首先,我们来考察圣子的神性和他永恒、不可思议的受生,以及圣灵的神性和他的发出。

5.三位一体之各个位格的神性

圣父是真正的上帝,这是无可争议的,在我们继续探讨的时候,这会充分地显明出来。圣子是三一上帝的第二位格,他也是上帝,在其神圣的名字、属性、作为和他所领受的尊荣中,就可找到无可辩驳的证据。

首先,让我们来看他的圣名。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证明的那样(耶23:6;罗9:5;约壹5:20),他被称为耶和华,这一名字是唯独归给上帝的。

第二,让我们来看他神圣的属性。不管是谁,只要是永恒、全能、全知,就是真正的独一的上帝。在圣经上,所有这些特性都归之于圣子(启1:8;弥5:2;启2:13)。

第三,让我们来思考他神性的作为。创造世界,维系万有,并从死里复活的,就是真正的上帝。在圣经中,所有这些作为都归之于圣子(约1:3;西1:16-17;约5:20-21)。

第四,让我们来看他所得的神圣尊荣。受到圣父所受的尊荣,并奉其名为人施洗,受人敬拜,被人信奉,就是真正的上帝。这一尊荣是归之于圣子的(约5:23;太28:19;腓2:10;来1:6;约14:1)。我们在第十八章里会对此进行全面的探讨。圣灵也是真正的上帝,我们将在以后证明。

这三个位格与上帝的本体既不相异,也不分离,彼此之间也是如此。否则,上帝的本体是一个实体,上帝的一个位格又是一个本体;或者圣父是一个实体,圣子是一个实体,圣灵也是一个实体,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有三个或四个上帝了。各个位格之间有所不同,但并不是本体上的不同。每个位格都是同等的,都是完完全全的神圣的存有,都是以此方式存在。因此,当圣经讲到三一上帝之位格的时候,所说的是一而三,当圣经讲到上帝的本质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的时候,所说的是三而一(约一5:7)。

在表达三个位格之间的统一与和谐的时候,希腊教会曾经使用三个词。在我们的语言中,我们在表达的时候无法做到这样精确。然而,我们仍然尽力做到接近。

第一个希腊单词是homoousia,意思是“同质”(coessence),是指三个位格本体相同,一个位格的本体与另一位格的本体并无不同之处,而是具有同一本体。圣子的神性与圣父的神性相同,圣灵的神性与圣父、圣子的神性相同。在过去,有的异端玩弄词藻,用另外一个词来取代,这个词就是homoiousia,意思是“似质”(co-similarity)。他们主张说,圣子和圣灵是同一本质,与圣父的本质类似,但绝不是一样的。他们提议说,在这两个词汇之间有微妙的不同,因为二者之间只有一个字母不同。然而,我们的主张是,三个位格拥有同一本质。“我与父原为一。”(约10:30)圣子是en morphee Theou,也就是说,圣子拥有与圣父相同的形象和属性(腓2:6)。

第二个希腊单词是isotees,意思是“同等”(coequality)。这一单词所表达的是以下的事实:每个位格都完完全全具有同一神性。神性是不可分割的,这就是说,每个位格都在完全的意义上具有神性,但仅仅是一个位格,而不是其他。三个位格同样具有神性;就具有完全、不可分割的神性而言,他们是同等的。

第三个希腊单词是emperichooreesis,意思是“共存”(coexistence)。这一单词表明,既然上帝是单一性的存有,既不变化多样,亦非组合而成,这就是说,不管是本质与位格,还是位格与位格,都没有构成一个复合性的实体。三个位格,虽然彼此有别,仍非相异。他们作为独一的上帝,共存于存有的单一性之中。圣父存在于圣子里,圣子存在于圣父中,而圣灵则存在于圣父和圣子之中。“道与上帝同在,道就是上帝”(约1:1);“人看见了我,就是看见了父,—–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14:9-11)。

确立了位格的同等性,我们仍然必须分别上帝的本质与每一位格之间的不同,以免我们仅仅把上帝的本体等同于其中的一个位格,或者认为一个位格就是另一位格。然而,上帝之中所存在的那种内在的、本有的分别,对我们人类来说,是不可思议的。我们对上帝的存有所知道的只是皮毛性的,这也都是主按他的美意在圣经中向我们启示的。这启示对于我们敬慕、崇拜、成圣和得救来说是充分的。当然,还没有归正的人,不管他们有多高的学识,对于这一奥秘是无从知道的。然而,未受过教育但却敬虔之人,对于这一奥秘相信且晓得许多——远超过他能用词汇表达的——其程度是那些没有归正或抵挡真理的人所无法相信的。

因此,我们必须区分上帝的本质与上帝的位格之间的不同。

(1)一个本质,三个位格。

(2)我们必须明确,上帝的本体完全是非关系性的存有,也就是说,它的存在与其他任何存有都没有本质性的关系,而上帝的位格则是存在于彼此相关、同在互动的关系之中。

(3)此同一本质以完全的形式存在于三个位格之中;然而,每个位格都有各自独立的位格性。因此,我们可以说,上帝的本质以上述方式传递给各个位格,而每一位格的位格性则是不可传递的。所以,很明显,我们应区分本质与位格之间的不同,尽管他们之间的不同并不是真正的本质上的差异。准确地说,我们这样的区分只是指存在的形式,此事我们只能这样模糊地说明。

位格之间的不同既不能界定为单纯的学术性的概念,也不能根据上帝的各种工作而予以界定——仿佛上帝做一种工作的时候被称为父,做另一种工作的时候被称为子,再做其他性质的工作的时候则被称为圣灵。也不能把这种不同视为三个位格并列工作,彼此之间没有互动,各自分立。否则,圣子就与圣父一样,圣父就与圣灵一样了,他们的关系和名称也只是指救赎的工作了。准确地说,这一不同是指诸位格的本质。上帝永恒的本质是作为父、子和圣灵而存在的,圣父不是圣子,圣灵也不是圣父。在圣经中分别如下:

(1)在位格的属性上不同,这是三个位格彼此之间关系的基础,也是我们区分三者之不同的基础。

(2)在名字上不同,分别称为圣父、圣子和圣灵。

(3)在次序上不同,有第一位格、第二位格和第三位格之不同。

(4)在存在的方式上不同,圣父是自有的,圣子受生于圣父,圣灵乃是由圣父与圣子发出。

(5)运行的方式不同,圣父自己运行,圣子代表圣父,圣灵代表圣父和圣子。

每个位格各自的属性如下:圣父生发,圣子受生,并与父一同发出圣灵;圣灵由圣父与圣子发出,圣经中把圣灵的运行方式描述为“呼出”(breathing)。但是,在圣经中并没有说三个位格是绝对分立的。他们在本质上始终是彼此联系的,这由他们的名字本身就表明了:圣父、圣子和圣灵。即使有的经文中只是提及一个、两个或三个位格,即使他们彼此之间关系并没有明确地表达出来——据我所知,这样的事情只是发生在两三个地方——然而这种关系也在其他的经文中表明出来。比如,我们可以比较《民数记》第6章25至26节与《哥林多后书》第13章13节,《以赛亚书》第6章3节与《约翰福音》第12章41节、《使徒行传》第28章25节,情况就是如此。主张这三个名字除了名字本身之外没有别的意义,或说这些名字所指的只是上帝恩典之约的施行,就是否定神圣的三位一体论。主张有三个实体同时并存,彼此之间没有关系,就是主张有三位上帝。因此,确有必要仔细省察这一内在的彼此之间关系的基础,这一基础存在于圣子的永恒受生和圣灵的发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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